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的一份协议。当双方对协议中的内容不满意或需要更改时,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地方进行更改。
首先,在协议未提交至法院进行审批之前,离婚双方可以商议协议的内容并达成一致。在达成一致之后,可以直接进行修改或补充,然后再一同签署协议。
其次,如果协议已经提交至法院进行审批,但尚未获得法院的审批批准,双方可以向法院提交修改协议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修改协议的原因和具体内容。此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最后,如果协议已经获得法院的批准并生效,但双方仍然对协议中的某些内容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交修改协议的申请,并提供详细说明。但此时需要注意,修改协议必须符合夫妻双方的意愿,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改协议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以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另外,协议的修改需要注重合法性和合理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