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不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是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其主要用途是为农村居民提供住所。而楼房则是一种建筑物,它可以用于多种用途,例如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生产等。
尽管目前在一些城镇化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会有一些规模较大的楼房建设,但这些楼房并不属于农村宅基地的范畴。这些楼房多为商品房,由开发商进行开发和销售,产权属于购房者。
事实上,农村宅基地与城市房屋的产权归属、使用方式、建筑标准等有很大的区别。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主要面向本村村民,房屋所占用的地皮是赋予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建设规模、材料选用、内部布局等均受到一定限制。此外,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和出租也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因此,楼房与农村宅基地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虽然楼房的开发和建设可以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但也需要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农村城市化与宅基地制度的协调发展,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