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特殊情结是指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犯罪人具有特殊的思想、心理或情感状态,导致其行为轻重程度受到影响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心理障碍:挪用公款犯罪人因心理障碍、精神疾病等因素导致其无法正常行为,而挪用公款的行为较轻。
2. 家庭因素:挪用公款犯罪人家庭中有重病、重残、重症的家庭成员需要治疗和救治,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挪用公款来支付相关费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对较小。
3. 紧急救助:有些挪用公款的情况是因为犯罪人遭遇到个人或者家庭的突发紧急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手段予以解决,以维护其个人或者家庭的利益,因此采用挪用公款的方式行事,罪行轻微。
4. 特殊背景:有些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在特殊背景下发生的,比如在灾难、战争等特殊情况下,犯罪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救援灾民,利用其职权和地位挪用公款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应当减轻其责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特殊情结的存在,是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导致犯罪人行为轻重程度受到影响,需要对其处罚力度进行区别对待。但是,在考虑减轻其处罚力度时,依然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利益,不能因此而泯灭了犯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