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规定离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协议书的有效性与公证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往往需要盖上公证章,以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对法律事实、法律文件等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程序。公证的目的在于保证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力,并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盖上公证章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离婚协议书还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夫妻双方的离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生效。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还需要在法院或者民政部门的前提下进行公证。这样才能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达成协议后,双方需要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机关对协议内容进行保管,同时签发公证书,作为协议的有效证明。这样,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公证书进行解决。因此,在签署协议时,盖上公证章是必备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