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更名并不是一项合法的行为,而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为拆迁安置涉及政府的公共利益,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应该由政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排,并且严格执行。只有在经过合法程序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以进行更名。
在当前社会中,拆迁安置房成为了社会问题的热点之一。很多人炒作拆迁安置房的价值,刻意将拆迁安置房更名为商品房,将其流转给不符合拆迁条件的买方,从而进行不合法的牟利。这样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资源的公共利益,“黑中介”也在这其中获利不少,对受显著人群损害甚大,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及使用也造成严重损害。
拆迁安置房的哈规定需要实行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拆迁安置名义上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应为需要拆迁的人群提供合适的居住环境。如果出现乱用名义,使用了不合法的方式变相中达到“以房找钱”这样变相的目的,将会严重损害资源的公共利益,进一步引发社会问题。“黑中介”占用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倒卖、转让、贷款等各种利用方式的实际上是在侵犯公共资源,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拆迁安置房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对涉及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进行严格查处,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予以严厉打击,并采取相应的制度措施调整整个拆迁安置房领域的治理。同时,在规划和审批新的拆迁安置房时,应该更加坚守规则,通过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分配,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规划利用,为分配公共资源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