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未达成协议分房子,其处理方式通常由法院来裁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婚姻期间的财产情况、子女抚养情况、配偶双方的收入等因素来作出判决。有关法院的判决通常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一方不愿放弃房产,而另一方也不愿得到该房产,这种情况下通常会采用拍卖或卖给第三方等办法进行分割,所得资金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分配。如此方式无法产生一致结果,法院有权将房产判决给一方。
其次,若房产以借款方式购买,且两位未离婚时是合同签订方,未分配时也算是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此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抚养义务等因素来进行裁定。通常情况下,财产多的一方需要给付一定的赡养费或抚养费给财产较少的一方,并根据双方意愿对房产进行分割或按照法院的判决将房产判决给一方。
最后,若房产以首付购买,且是由一方或双方家庭资助完成,通常会将资产判定为该方或双方家庭财产或共同财产,并根据法院判决进行分割或将房产判定给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的裁定是基于法律和合理性原则,应当合理、公平和公正。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尽量以和平协商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依据情况作出合理的决定。这能帮助双方减少争执,减轻离婚带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