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很多人对此存在疑惑,认为离婚就一定要判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实际上,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并不一定要判定小孩抚养权。而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必须判定小孩抚养权。因此,离婚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并达成共识,如共同抚养,或指定一方负责抚养等。另外,如果离婚双方都不想承担抚养责任,则可以将小孩送至福利机构后续处理。
其次,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就需要判定抚养权归属问题。这时,法院会依照《婚姻法》的规定,综合考虑父母的情况以及孩子的利益,最终做出抚养权的决定。通常来说,法院会倾向于从小孩的角度考虑问题,维护小孩的合法权益,和让小孩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对于另一方的探望权、关注权,是不受影响的。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依然有权利在小孩成长的道路上给予关注和帮助,并且这对小孩的成长也是非常有利的。
总的来说,离婚是否需要判定小孩的抚养权,要具体看双方的情况而定。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从小孩的角度出发,以保障他们的权益为最高优先考虑因素,帮助他们顺利健康地成长。离婚双方应该多站在孩子上,理解和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需求,为孩子着想,合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