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家庭中,父母可能发生争吵、离婚等问题,其中也可能出现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以往,众多的抚养权纠纷案例中,其中一个常见的情况就是一方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这种情况下能否变更抚养权?实际上,这并非就是可以直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首先,在我国的法律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而孩子的基本权益之一就是要有双方父母的抚养。因此,如果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只是有了一个负面的行为表现,但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仅仅是偶尔不让看孩子,而双方的关系不是到无法解决的地步,那么可以先通过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如果沟通无效,而不让看孩子现象长时间存在且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那么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在进行抚养权变更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为什么应该变更抚养权。证据包括家庭矛盾状况、孩子生活与学习环境、父母对孩子的照顾、亲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从全面、客观的角度去对抚养权变更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会因为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就直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而是要通过全面审理,判断哪一个家庭条件更适合孩子的成长和健康,并为孩子的利益和健康而作出判决和决定。
综上所述,在有不让看孩子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变更抚养权,而是要经过全面的审理和证据的证明,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来作出变更决定。在此过程中,家长应该注意保护孩子的权益,切勿轻易去指责或抨击对方,避免对孩子造成过度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