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实现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而进行的一种重要的政策,其主要针对的是城市中拆迁的居民。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有房主、被拆迁户及其家人等,其中最为关注的就是被拆迁户的子女是否有份。
首先,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房屋属于公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所有权人的子女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被拆迁户的子女在拆迁安置房中不具有份额。
然而,在现实中,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政府和有关部门会考虑被拆迁户的实际家庭情况,比如家庭人口数量、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条件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的执行。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被拆迁户的子女可能会获得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可以优先获得拆迁安置房等。
此外,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往往会采用赔偿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涉及家庭成员分配的问题,也就是说,被拆迁户的子女在协商过程中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权益,比如可以获得赔偿抚慰金等。
因此,尽管被拆迁户的子女在法律上没有房产所有权,但在实际的拆迁安置的实践中,仍可以享有一定的待遇和政策保障。最终的结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制定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