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抚养权纠纷有拒执罪。拒执罪是指债务人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或裁定,或者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罪名。在北京,法院能够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开具拒执通知书,如果他们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则可以追究拒执罪。
在北京,实行的是“有罪没罚”的执行制度,即被判有罪的人必须执行判决,否则会被追究拒执罪的责任。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如果他们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 给予罚款: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强制其履行抚养义务;
2. 判决限制出境:法院将限制父母出境,以保证孩子的权益;
3. 拘留:如果情况十分严重,法院可以判决拘留并强制其履行抚养义务。
总之,在北京,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是可以被追究拒执罪的。这种罪行可以被视为一种对孩子权益的侵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法院可能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进行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