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将协议内容公证化。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以使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公证处将协议内容加盖公证章,并签字盖章,证明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愿,以便在后续处理法律程序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加快处理程序。
离婚协议涉及到双方分割财产、抚养子女、支付赡养费、赡养老年人等事项,可能会涉及到大量资产和巨额金额,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同时,公证也能够为双方提供更强的保障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某一方违反协议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公证途径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离婚当事人而言,公证还可以避免一些法律纠纷和疑虑。一旦协议公证后,协议内容不能随意改动,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诉讼,降低了离婚的矛盾和纷争。公证也可以有效规避一些不良的后果,比如财产争夺、亲子鉴定、抚养费和赡养费的纠纷等,提高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能够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维权措施,为其保障权利提供有力的证据和保证。因此,对于离婚当事人而言,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