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门店生意的分割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经营成绩:门店生意的经营成绩是判断分割比例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个门店的盈利比另一个门店高出很多,那么离婚协议可能会规定另一个配偶分得更多。
2. 投资和贡献:如果一方配偶对门店生意的投资和贡献比另一方更大,他/她可能会被给予更多的权益。
3. 总资产:门店生意的资产价值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协议可能将门店生意的价值加入到夫妻的总资产中,然后根据每个配偶的份额来分割。
4. 分配比例:离婚协议可以规定,门店生意的分割比例是基于资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如50/50或70/30等。
5. 经营权:门店的经营权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离婚协议可能规定,一方可以继续经营门店,而另一方则放弃经营权但可以分得相应的资产价值。
总的来说,门店生意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协商和制定。离婚协议应当尽可能明确和具体,以避免未来的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