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含义是指父母在子女离婚后,对子女的生活、教育和护理等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抚养权的行使是建立在父母对孩子负责任的基础上的,而不能混淆抚养权和看孩子的概念。
在正常情况下,父母都有权看护自己的孩子。但是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必须由法院做出判决。在判决前,父母都可以看护子女。在判决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拥有决定孩子生活、教育和护理的主导地位。但是,这并不影响另一方的探视权和与孩子的交往。
如果一方拥有抚养权,另一方却没有抚养权,那么这个不拥有抚养权的父母依然可以和孩子保持亲子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探视权或交往权的方式,即使不拥有抚养权,父母也依然能够看护自己的孩子。
而如果一方父母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却违反了法院的判决,在没有得到对方父母的允许下就私自去接孩子或拦截孩子,甚至强行带走孩子,这就是非法侵占以及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行为,对于一方父母这样的侵犯,可以向法律机关申请保护措施。
总之,抚养权和看护孩子是两个概念,一个人失去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他就不能看护孩子。在判决后,无论谁拥有抚养权,都不能阻挠另一方父母的探视权和交往权。保护孩子权益,维护亲情关系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