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张某,我在此申请关于我与被告李某婚姻关系中的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与被告在2015年结婚,我们共同生育了一名孩子,现年五岁。但是,由于感情不和,我们已经于去年分居,目前已经提出离婚申请。
在孩子出生后,由于我工作忙碌,被告于2016年底将孩子带回了自己的家乡,将孩子托付给了其父母照顾。尽管我并不同意,但由于双方沟通困难,一直没有将孩子接回家中。被告此后一直没有回来看望孩子,也没有维持任何与孩子的联系。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都由被告的父母负责,而我无法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孩子与我之间的感情也因此疏远。
我非常希望有机会能够照顾孩子,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我承诺会为孩子提供一个温馨、健康、安全、优质的生活环境,并且会积极地陪伴孩子成长,努力让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因此,我请求法院能够给予我孩子的抚养权,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提供孩子所需的一切生活和学习条件。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此案,判决属于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所有,让孩子的成长道路更加平稳顺利。
特此申请。
原告:张某
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