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法规定中,对于某些罪行的犯人,还是存在将来或者条件的缓刑或者假释的情况的。如果一个人在服刑的期间,完成了读书、劳动改造、弥补损失、认罪悔罪,表现好,那么在刑满期满之前就可以获得关闭。此时,出狱的人找到工作、找到自己的家庭,拥有自己的母亲,这些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事实上,由于这些人承受了太多的伤害和磨难,他们对于自己的家庭和亲朋好友的感情也会更加珍视。所以,如果在出狱之后,想要争取自己的的孩子的抚养权,是有可能的,但是需要考虑到以下的几点。
首先,犯罪的行为本身已经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对法律的忠诚和尊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如果犯罪后能够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服刑期间学习和改造也是非常重要的。此时,出狱之后,可以通过与孩子的接触和交流,以及展示自己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品质和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如果孩子在父母分开之后,已经适应了另一方的生活和环境,那么重新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意愿和需要。我们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安全,由于孩子现在已经适应了父母的分居状态,急于把孩子交还给父亲,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考虑到犯罪行为及其对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影响,正常的家长情感也许无法唤起法律上应有的认可和保护。无论是出狱的人还是想要争取抚养权的人,都需要理智思考,正视自己的情况,从能力、经济状况、精神状况、家庭关系等方面具备足够的条件,才能更有可能获得法律的认可,争取到对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