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则不需要再进行撤诉的程序。因为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已经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该协议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而“诉讼”是指双方在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差异的一种方式,而协议离婚由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诉讼程序。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诉讼程序不能继续进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比如争夺财产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导致离婚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又通过协商达成了一致,因此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此时法院将依据申请人的意愿进行处理,并发出裁判书作为撤诉的证明,撤诉手续也就结束了。
总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着本质的区别,双方的离婚方式决定了他们的手续是否相同。如果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了一致,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则不需要再进行撤诉的程序。而如果是因为起诉离婚过程中的其他原因而需要撤诉,则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