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希望继续抚养子女,那么可不可以放弃抚养权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父母都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夫妻离婚,双方都不能放弃抚养义务,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不得被放弃或置之不顾。
其次,如果夫妻离婚后,双方都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由法院判决。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如果父母双方都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条件抚养子女,那么可以由其他亲属或者社会福利机构代为抚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法院的协议离婚进行解决。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抚养子女的形式和方式,比如谁来实际抚养子女,谁支付抚养费用等等。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时,不可以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这个义务,那么应该通过法院判决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解决。作为父母,不能将子女的利益置之不顾,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为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