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经过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中的一项重要材料之一。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在一些必要情况下提供,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必须提供。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大致上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内的内容已经非常明确且双方已经签字盖章,那么可以认为这份协议书非常重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交给相关部门,验证双方真实的离婚意愿和达成的协议。这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将协议书带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内容正确安排,并签字盖章后再递交给登记人员进行备案。
另一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完成协议书的起草,只达成了部分离婚意向,那么此时协议书的作用可能会被降低。夫妻双方需要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相关部门申请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争议部分由法院判决。如果双方达成部分共识,但没有完成协议的草拟,协议内的内容又不足以符合登记要求,那么这时候也不会有太大必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如果达成的不够完整和最终,可能难以通过审核。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手续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材料,但并不是必须在所有情况下都要带上。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并按照要求准备好它的原件或复印件。最终,夫妻双方需要保证离婚过程合法、公正,以保障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