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协议并不能代替离婚证。离婚证是法院根据离婚判决书发放的证明离婚事实的证件,而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其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于离婚证。
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要求。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其次,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法律效力;最后,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或司法确认等合法程序,方可具有最终效力。
因此,只有符合以上要求的离婚协议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障,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即使离婚协议无效,也不影响离婚证的有效性。因此,离婚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均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