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特别是有孩子的夫妻离婚,抚养权的分配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根据我了解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我认为判定抚养权应该以下述几个方面为依据:
首先,必须考虑孩子的利益。孩子的利益应该放在第一位,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教育问题是抚养权纠纷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因为孩子还处于成长发育阶段,需要得到父母特别是母亲的教育和照顾,父母要尽量协调好实际情况,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其次,需要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家庭环境。只有父母具有适宜的个人条件和相应的生活环境,才有能力、精力和责任去抚养孩子。如果母亲有相应的照顾和教育能力,并且家庭环境稳定,当然首选由母亲拥有抚养权。如果父母经济条件较好,则需寻找到最稳定的教育环境。
最后,需要充分考虑来往家庭成员的意见。这里不仅限于父母的亲戚朋友的想法,也包括孩子是否有其他固定的照顾人员,虽然没有法律对此作出规定,但是在抚养权的分配中家庭成员的意见还是应该被考虑的。
总的来说,判定抚养权不应片面追求公平,要以孩子利益为根本出发,充分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综合条件,减少孩子的伤害。离婚不应该是一场战争,而应该是一种合理分配和权衡,让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