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在离婚程序中常见的文书,它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但是,离婚协议用不用公正还是一个比较疑惑的问题。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什么是公证。公证是指公证员根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查验的内容等,出具公证书的行为。公证具有凭证力。离婚协议在制定时,要在离婚协议书上载明离婚双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标识信息,离婚协议书须经离婚双方签字或用过程记录机采集指纹(电子签名)等方式确认。
离婚协议不用公证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比较简单单纯,没有财产或者孩子的问题,可以在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如协议具有公证的法律效力,则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对于存在复杂因素的离婚协议,特别是关系到财产分割、抚养费、赡养费等问题的离婚协议,则应该进行公证。因为公证可以使协议更具法律效力。公证可以保证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得到准确表达,在不影响离婚双方权益的情况下保证其合法权益,避免后期产生各种不利影响。
总之,离婚协议用不用公证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论。如果协议内容比较简单,不会影响到双方的权益,可以不用公证处理。但对于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费等问题的复杂离婚协议,建议双方签署后进行公证,以便在后期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