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是不合理的。
首先,抚养费是保障孩子权益的一种方式。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且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是切实保障子女权益的体现。不给抚养费,则说明没有考虑到子女的生活权益,这不仅违背了法律法规,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其次,不给抚养费会给孩子带来实际生活上的困难。孩子需要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支持,特别是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如果不给抚养费,则说明对孩子生活的支持不够,同时也可能对孩子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能会增加离婚纠纷的难度。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不给抚养费则可能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拖延离婚的时间,加剧双方的矛盾。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是不合理的,需要双方在协商离婚协议时,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及成长需要,合理规定抚养费用,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