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姻关系一直维持至今。由于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分歧,经过多次协商,无法解决矛盾,现在决定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同意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离婚事宜。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准许我们双方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
二、判决财产分割协议的执行,将我们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按照协议进行分割,由双方各自占有、使用或处理。
三、双方均有子女,现就探视权等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平时与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权、教育权等方面尊重孩子的真实需要,并按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
在此,我于被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了关于孩子的探视、抚养等事宜。但被告最近却不遵守协议,拒绝让孩子见我,并对我和孩子进行了心理上的伤害。我非常担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合理的保障,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孩子的最佳利益、我的合法权益和双方合理的协商基础上,请求法院判决以下内容:
1. 被告在孩子的成长中,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想法,按照协议规定,合理安排孩子的探视时间,协助我等家长教育孩子。
2. 被告应根据离婚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不能违反协议规定,损害孩子的利益。
以上是我的诉讼请求,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合理地审理本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健康成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