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完成城市改造、土地利用等公共利益目的,在强制拆迁过程中为被拆迁人提供的“替代房”的房屋,依法应进行公证。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公证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交易房屋时,公证机构会对房屋的各项权利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有权、使用权等各种权利得到保护。如果没有公证,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如出现房屋所有权不清晰、产权证明不符等问题,从而导致交易纠纷和法律问题的产生。公证可以提高房屋交易的保障程度,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公证可以防止房屋出现弊端。公正的公证机构会对房屋的质量、建筑结构、治安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政策侵犯,公证机构将不予公证。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防止拆迁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或政策侵害,提高拆迁安置房屋的质量水平和安全性。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公证可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效力。公证的目的在于法律效率的最大化,可以通过公证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避免交易的误解和纠纷,保障交易的安全和效力。
总之,拆迁安置房须进行公证,可以加强房屋交易的保障程度,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房屋出现弊端,以及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