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在协议的每一页进行签字确认,在整个协议书末尾进行双方签名,此时可以加盖公章。公章的作用是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但是,在补充离婚协议中,原则上也要求双方在补充协议的每一页进行签字确认,在补充协议末尾进行双方签名,同样也可以加盖公章。在补充离婚协议的签署中,加盖公章起到了一定的法律效力。
当然,在实际签署中,是否加盖公章有着一定的灵活性,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如果当事人觉得公章的加盖可以更加保障协议的有效性或者有更加严谨的要求,可以进行公章的加盖。如果当事人双方关系较和谐,双方信任对方,也可以无需加盖公章。当然,这种情况需要双方平等协商,权衡利弊后做出决定。
总之,补充离婚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无论是否加盖公章,双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签署确认。若有需要,加盖公章可以增加协议的有效性,但加盖公章并不是绝对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