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原配偶姓名)
乙方:(原配偶姓名)
鉴于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经过协商已决定离婚,现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物归属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基于相互尊重和公平原则,协商划分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等,个人财产指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各自所拥有的财产。
3.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财产分割如下:
(1)甲方所有房屋产权归其所有,由甲方按照市场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评估价款。
(2)甲方所有汽车权归其所有,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汽车评估价款的一半。
(3)双方已经自行分割了存款和其他个人财产,甲方在此确认分割无误。
4.每一项财产分割所需支付的评估价款应在离婚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交付,未按期支付者,应承担另一方要求的按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子女抚养
1.双方生育的子女归双方共同监护,共同抚养、负担子女的生活各项费用并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发展。
2.子女抚养协议如下:
(1)自离婚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均有权在平常日子里陪伴子女,轮流负责协调子女生活。
(2)若双方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寻求子女的法律帮助,甲方应向乙方汇报子女的情况,保持联系信息畅通。
三、财物归属
1. 双方协商,夫妻共同的家具家电由乙方继续使用,所有其他物品分割后均归双方所有。
2.离婚协议起草、协商过程中双方没有迫使或者任何形式的强迫,本协议是双方真心愿意进行的协商,双方已经全部充分考虑离婚后的生活状况,均自愿签订此协议。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对协议中未尽事宜,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