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协商达成或者由法院判决决定的。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夫妻之间并没有离婚,但是某个时刻却发生了一些无法挽回的矛盾和不和谐,例如其中一方在外面发生了婚外情,并且完全不顾家庭和孩子,甚至弃家出走。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否能够有效地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呢?
根据中国的民法典,双方父母均应该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其中一方父母无法履行其抚养子女的职责,另一方父母仍有权利要求抚养孩子。同时,在对于未离婚夫妻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父母弃置了其在家庭中的法定职责,例如无法正常工作、饮酒滋事等,法院可能会判决给予另一方抚养孩子的权利。
因此,即使在未离婚的情况下,若其中一头父母没有能够执行抚养孩子的职责,另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获取抚养孩子的权利。 与此同时,当然,这样的争夺过程可能会非常复杂和耗时,建议夫妻在婚姻关系不良的情况下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化解矛盾,维护孩子的正常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