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村宅基地赔偿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政府收回农村宅基地并给予补偿和私自占用农村宅基地赔偿。
首先,政府收回农村宅基地需要给予被收回人适当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规定,宅基地收回后,应按照该宅基地建筑物所处区域的公平市场价格支付补偿款。这里的公平市场价格是指当地该面积、质地和位置的宅基地的交易价格。同时,政府还要给予奖励性补偿,即在原有面积的基础上再给予相应的面积,并将其用于落实当地的农村建设规划中。因此,政府收回农村宅基地的赔偿费用是较高的,一般不会少于当地宅基地的市场价格。
其次,私自占用农村宅基地需要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私自占用农村宅基地的行为是违法的,占用者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被占用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占用者赔偿,赔偿金额包括宅基地的市场价格和因占用而造成的损失等。
总的来说,扬州农村宅基地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政府收回农村宅基地的赔偿应该较高,私自占用农村宅基地需要依据法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