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它是双方离婚协商达成的协议和共同意见的一种书面表达形式。尽管离婚协议书已经签订,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某一方可能会改变主意,想要撤销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他们可以在什么时间段内进行?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经过法院审批。如果离婚协议书在法院的监督下达成,则其生效时间为法院裁决的时间;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审批,则其生效时间以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时间为准。
对于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后,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内容,不可随意更改和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书后又想反悔,需要注意的是,撤销离婚协议书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生效,则该协议书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某一方想要再次起诉离婚,则必须进行新的离婚诉讼。只有在合法的法定期限内,并经过双方的同意,才有可能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变更或撤销。
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协议一旦成立就按照双方的意思及协议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一方当事人后悔,想要修改协议内容或者重新起诉离婚,必须在离婚协议生效前二十日内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必须重新为起诉离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说明,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或撤销协议,否则无法起诉离婚。
总之,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不能轻易改变和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一旦协议书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其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