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宅基地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农村宅基地所有人,可以自用、可以赠与、可以抵押、可以转让,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租。这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初衷是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不是投资或经营性用途。
同时,农村宅基地的出租也面临着很多问题。首先,由于宅基地属于国家划拨或者集体给予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而非宅基地所有人,因此宅基地所有人无法放心出租宅基地房屋;其次,农村宅基地出租难以避免出现无证经营的情况,涉及到法律风险;最后,如果大量出租农村宅基地房屋,可能会引起农村社会安全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建议农村宅基地所有人在确保自身住房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不要出租宅基地房屋。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租,也建议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正规合法途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出租行为合法、有资质、有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