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记录了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约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不见了,离婚双方需要重新商议,达成一份新的协议书。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则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如果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但是原双方仍有再婚的意愿,也可以如常进行再婚。在再婚前,双方需要重新商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达成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双方的意愿,以便在日后出现纠纷时起到参考作用。
另外,再婚前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如果原配偶已经重新结婚,再婚就需要考虑与新配偶的法律责任问题;其次,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需要重新确定抚养、赡养、探望等事项;最后,双方需要重新考虑再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如原有协议不清晰或无协议等情况,则需要重新制定协议。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丢失的情况下,再婚需要谨慎,细心地处理各种可能需要面对的问题,以保证再婚后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