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定离婚协议是一种普遍的离婚方式,但是其有效性是存在许多争议的。在我国,离婚程序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需要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因此,单纯通过私下签定离婚协议并不能认定离婚的有效性。
首先,私下签定离婚协议虽然可以作为离婚协商的一种形式,但其并没有证明作用,即并不能证明当事人已经完成了离婚程序。在离婚的过程中,其是否有效应以法律的规定为准。一旦涉及到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具体标准,私下签定的协议很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其次,私下签定离婚协议可能存在一些缺陷,例如缺少公证、无代理人或证人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导致协议被法庭判定为无效的。
最后,私下签定离婚协议还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一方在协议达成之前未全面告知对方所有情况,例如隐藏资产、虚报财产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协议被废除。
综上所述,私下签定离婚协议虽然是一种常见的离婚方式,但其具体情况需要因个案而异。建议当事人还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离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