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可能招致舆论的谴责和道德的谴责。对于挪用公款者,如果其在死亡前没有将贪污所得归还或归还不足,那么其继承人或遗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需要强制其归还。
首先,挪用公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凭借这样的不良行径获得的财产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化身。当违法者死亡时,这项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但是无法再继续进行,也无法继续维持其贪污所得的合法性。因此,强制继承人或遗产归还贪污所得是没有必要的。
其次,在国家法律制度下,继承人有权继承其被继承人的财产。然而,这种权力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继承人仅有权继承遗产,而没有义务承担其被继承人的债务和法律责任。因此,如果被继承人挪用公款并在他去世后没时间归还,那么其继承人或遗产无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罚款和责任。
最后,不能因为债务人的死亡而不继续追究挪用公款问题。尽管没有义务强制继承人或遗产归还贪污所得,但是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该违法行为随着债务人的死亡而消失,也不能因为老赖死亡而让他的犯罪行为随之消失。因此,在法律制度下,还是有必要对挪用公款问题持续追究,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和惩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如果债务人在既定时间内没有归还贪污所得,那么他的继承人或遗产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违法行为本身并没有消失,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确保其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