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的一份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调取离婚协议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途径。
如果是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是由民政局保存的,可以到民政局窗口进行调取。但是需要注意,如果离婚时间过长,可能会因为档案管理原因,协议被移交到档案馆或者保密局保存,这时需要到对应的机构进行调取。
如果是在法院进行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是由法院保存的,可以到法院窗口进行调取。一般来说,离婚后五年内可以在离婚地的法院进行调取,过了五年可以在档案档案馆进行申请。
如果是通过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那么协议一般保留在调解机构,可以到具体的调解机构进行调取。如果调解机构已经不存在了,也可以到公证处进行调取。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调取离婚协议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如果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或者撤销,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