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向法院申请离婚,经过法院核准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双方自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更符合双方利益,也无需像争议离婚一样在诉讼过程中产生过多的矛盾和争执。
然而,如果在协议离婚申请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对离婚有所犹豫或变卦,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终结诉讼过程。撤诉是指原告或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终止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的一种行为。
那么,在协议离婚中,一方或双方可以先撤诉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协议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变卦的情况,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撤诉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当然,如果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经法院核准,无法撤诉,因为这时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因此,在决定进行协议离婚之前,双方要认真思考,并确定双方的离婚意愿。只有明确的离婚决定才能尽早申请离婚,并在协商过程中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