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一项书面协议,用来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财产赡养等方面的内容。离婚协议在协议达成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但由于离婚协议涉及的方面较多,难免存在一些遗漏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的情况。因此,离婚协议也可以有补充协议。
所谓补充协议,指的是离婚协议在生效之后,当双方发现离婚协议存在需要修改或者进一步规定的事项时,可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从而形成一份新的协议。新的协议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只要是经过双方达成一致的,都是有效的。关于补充协议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补充协议应当是自愿达成的,不得违背一方意愿,不能被强制执行。双方需要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2. 补充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补充协议一旦达成,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执行。
4. 如果离婚协议的条款与补充协议存在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总之,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一项约定,但由于离婚协议涉及的范围较广,难免存在一些遗漏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的情况。此时,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以便更好地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