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是夫妻之间的私事,离婚协议也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计划生育部门无权干涉夫妻之间的私人事务,更没有权利扣押离婚协议。
然而,实际情况却存在着计划生育部门扣押离婚协议的情况。这是因为在过去,计划生育政策实行的时候,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政府实行了计划生育,要求夫妻必须遵守生育指标。如果夫妻没有达到生育指标,离婚并重新结婚,就会遭受行政制裁。因此,很多人在离婚时会将离婚协议交给计生部门审批,以证明他们是合法地离婚。而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为计生部门扣押离婚协议提供了操作空间。
但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渐放宽,夫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生育,计生部门的作用也逐渐减弱。现在的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不需要提交给计生部门审批,也没有权利扣押离婚协议的权利。如果计生部门扣押离婚协议,属于滥用职权,侵犯个人隐私,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