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对公共财产的侵犯,对公民利益的损害,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是非常错误和不合法的行为。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惩罚。
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能够主动归还,无疑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从法律角度来看,挪用公款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罪名通常为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违法占有公款或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就是一种职务侵占行为,因此应该被定罪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对于挪用公款的人来说,他们的归还是在“行止前”或是“被发现前”,也就是说,现在的归还并不能改变之前的犯罪事实。因此,他们仍然是违法犯罪的,应该被依法惩处。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尽管归还了公款能够减轻一些处罚,但不能完全免除罪责。因此,想要避免被判刑,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不要挪用公款,切实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