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政府会为被拆迁户提供新的居住地。拆迁安置房通常由政府出资或者委托开发商建设,并赋予被拆迁户使用权或产权。
回到问题,对于拆迁安置房外嫁女有权问题,我们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有产权的,那么外嫁女完全可以享有产权。因为她是被拆迁户的家属,也同样享有被拆迁户的权利。在法律上,女性与男性平等,她的婚姻并不影响她的权利。而如果拆迁安置房是使用权,那么外嫁女同样可以住在房子里,享有使用权利。
然而,如果是租赁的拆迁安置房,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因为租赁属于合同关系,如果被拆迁户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将外嫁女列入合同中,那么她就没有享有租赁权的资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政府或开发商会追究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在拆迁安置房的问题上,外嫁女的权利是应该得到保障的。政府和开发商应该尊重被拆迁户家庭的权益,提供公平的待遇,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婚姻而剥夺她的权利。同时,为了避免问题的发生,被拆迁户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以确保所有家庭成员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