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彩礼是否要退回,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还需在实践中具体分析。
首先,需要先明确一点,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可以自愿离婚,只要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就可以离婚。“彩礼”则是一种习俗,不属于婚姻法律的约束范围。
其次,如果彩礼是男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提出的,又没有约定退还,那么在离婚时不应该退回。因为彩礼起到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作用,男方如果没有明确要求退还,女方也没有义务退还。同理,如果是女方提出的“彩礼”,也可以认为不需要退回。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有约定退还彩礼的条款,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因为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如果双方都同意退还彩礼,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退还。
总之,彩礼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无论如何,离婚后男女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并且在法律规定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