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获得拆迁安置费绝对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会对拆迁户提供一定的补偿,包括拆迁费、安置费、过渡费等,以缓解其经济困难,让其顺利搬迁。但是一些人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不择手段地采取了假冒伪劣的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首先,造假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涉及欺骗国家和社会资源,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造假获得拆迁补偿就违反了国家对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扰乱了拆迁过程的正常秩序。
其次,造假行为对其他正当申请拆迁补偿的人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公共利益的受损。同时也会给政府工作带来困难,增加管理和维稳难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造假获得拆迁补偿自然是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处。从刑法角度看,伪造证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涉及刑事责任,逃避征税、侵占国家资源的行为也是违法犯罪 ,面临起诉和重罚。
综上所述,造假获得拆迁安置费是一项不合法的行为,涉及犯罪和不道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和人类基本道德,还对其他拆迁户、政府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应当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