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中国大陆各省区市都曾发生过挪用公款的案件,其中以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案件数量较多。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人民检察院公诉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标准”的统计数据,从大数据角度揭示了挪用公款罪哪里立案的最多。
根据数据,2018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江西、福建、湖南、河南、辽宁、四川等10个省份的检察机关,挪用公款罪案件审查起诉数量均超过了300件,其中广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最多,达到了474件。此外,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等较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也都有挪用公款罪案件发生。
除了地域因素,挪用公款罪与职务、行业等因素也有密切关系。从职务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挪用公款罪案件中,公职人员的数量占绝大部分,其中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医院等行业的工作人员。根据数据,被立案起诉的挪用公款犯罪中,70%以上是公职人员,其中61%是国家工作人员。这表明,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行为是挪用公款罪案件数量多的重要因素之一。
总体来说,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的领域广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今,我国法律逐步完善,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挪用公款罪不断加强打击和预防,从而惩治和遏制挪用公款罪,保护国家财产以及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