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也享有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对于精神病人的离婚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
在一般情况下,精神病人与其他人一样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的意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如果精神病人已经失去了签订协议书的能力和判断能力,那么协议书就无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精神病人的家属或法定代理人进行代替。
同时,对于精神病人的离婚协议书,还需要考虑协议书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找有资质的公证人进行公证,这样可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特殊情况下,如精神病人被发送至精神病院,根据现行法律,需要在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下,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
总之,精神病人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需要考虑精神病人的意识和法律行为能力,协议书的公正性和公正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