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民政局要签署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协议、抚养子女协议和赡养协议等。
首先是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要协商并签署财产分割协议。这一协议主要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存款、车辆、股票等,以及财产分割方案。财产分割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确认,确保双方在离婚后有公平的分配。
其次是抚养子女协议。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民政局会要求夫妻双方签署抚养协议。这一协议主要涉及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用等问题。协议中要写明孩子的监护人和监护方式,以及双方在抚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是赡养协议。赡养协议是指夫妻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老年人的赡养方案的协议。如果离婚双方的父母有需要赡养,双方要协商并签署赡养协议。这一协议主要涉及赡养方式、赡养的费用以及两者的赡养责任和义务等问题。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签署协议来解决涉及到的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等。这些协议的签署必须公平、合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离婚协议签署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住户的户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