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农村改造,解决农村危房等问题而设立的一个公共福利项目。安置房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优化城市地区的人口分布,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稳定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些人利用了安置房的交易权,将其变成了赚取巨额利润的工具。
农村拆迁安置房主要分为两种类型:购买型和分配型。购买型安置房是指农村征地拆迁后,政府按照市场价购买房屋后分配给农民,而分配型安置房是指政府根据户口、土地、建房面积等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户来分配房屋。对于购买型安置房,基本不会出现买卖交易的情况,但对于分配型安置房,由于政府对房屋的流转管理不严,加之一些不法分子的乘机猖獗,安置房的交易市场在农村日益增多,已成为一种不小的灰色产业。
农村拆迁安置房可以交易吗?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是福利性质的公共住房,不是商品房,因此不得在房屋的使用、流转、交易等方面进行私人买卖行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有一些地方对交易安置房实行了严格的管控,例如禁止提前出售、禁止实际居住人员以外的人员入住、禁止对安置房进行拆改、禁止以安置房作为质押或借款等方式等。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在安置房的分配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腐败、贪污等问题,导致房屋资源流向不正当渠道;另一方面是一些人扬言有权利安置房,或通过极端手段获取安置房优先权,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拍卖、倒卖,给农村社会治理带来一些难以遏制的问题。
因此,我们应当从制度安排、监管执法、文明教育等多个方面,全面加强对农村拆迁安置房交易的管控和监管。只有在规范交易的基础上,才能确保这些公共住房资源的公正合理分配,为农民提供一条富裕的发展道路,构建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