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已逝是指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所有人已经去世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定合理的手续来处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
1. 遗嘱继承:如果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并且明确将拆迁安置房产权留给了某个继承人,那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即可。
2. 法定继承:如果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人没有留有遗嘱,那么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3. 变更产权所有人:如果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人已逝,但遗留下的财产尚未进行分割或者存在分配不公的情况,那么可以考虑变更产权所有人。一般情况下,变更产权所有人须经过所有相关继承人同意,并填写相关文件进行登记。
总之,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人已逝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手续来处理。若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咨询,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