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收储基金是指地方政府为了促进非农化、城镇化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将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从村民手中收回,进行规划统一利用,并对村民征用宅基地作出的补偿费用。宅基地收储基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费用:安置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和房屋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是指超出宅基地面积的补偿费,以确保征用村民有更好的生活安置条件,这部分费用通常是征用宅基地面积的30%~50%,由地方政府按当地土地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征收补偿费是指宅基地出让后村民的补偿费,它主要是补偿被征收户经济利益的损失,这部分费用通常是征用宅基地面积和在宅基地上建房面积的平方米数和相应的补偿标准计算出来的。
房屋补偿费是指生活在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建筑物的补偿费用,这包括房屋的原值以及与房屋相连的建筑设施等附属设施的价值,通常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制定补偿标准进行支付。
在合理的政策指导下,农村宅基地收储基金的计算应该是精确合理的,以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农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