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协议中,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监护问题通常是需要确定的一项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想要剥夺对方看到孩子的权利,是需要合法依据的。
在中国,婚姻法赋予父母共同抚养子女的权利,即使离婚,也应该继续履行这一法定的责任。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照顾孩子,否则不能阻止他/她看望孩子。例如,如果另一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有疾病等情况严重威胁到孩子的健康和安全,那么可以申请剥夺对方的监护权。但除此之外,基本上不应该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来限制访问权。
虽然协议离婚是法律有效的方式,但在和解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权益。另一方有合法的监护权,如果剥夺这个权利,不仅仅可能导致法律争议,也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的心理负担,甚至会严重伤害孩子的成长发展。
总之,协议离婚绝不能作为限制别人看孩子的一种方式。双方需要在协商过程中,以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基础,合理分配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孩子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