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经过双方慎重考虑,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
双方在前述背景下,经自愿协商,自愿离婚。离婚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离婚手续另行办理。
二、子女抚养协议
1、因甲方怀孕五个月,在此期间,孩子由甲方监护。
2、孩子出生后,由双方共同监护,乙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如孩子因病情需要额外支出,由双方共同商量,乙方承担一半费用。
3、如双方有关孩子抚养问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双方愿意履行仲裁或起诉裁决。
三、财产分割协议
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后,对夫妻财产进行如下分割:
1、婚前财产各自所有;
2、共同财产和债务,按照各自出资额份额分割,甲方占60%份额,乙方占40%份额。
此外,由于双方没有房产和车辆等固定财产,此项协议仅涉及银行存款等相对较小的资产。
四、其他协议
1、双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离婚原因,不得恶意中伤或诋毁对方。
2、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后,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互不承认对方的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被遗嘱指定执行人的权利等应享有的权利。
五、协议违约责任
如协议任意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生效与解释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应书面协商一致后,签署有关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文书,才能视为有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