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城市建设中,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是为了解决城市更新和城市化发展中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在许多情况下,一些拆迁户会发现拆迁安置房面积大于自己的住宅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想要把拆迁安置房分割成较小的单元,以满足更多的住宅需求。然而,分割拆迁安置房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能够要回,这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
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拆迁户在城市更新或者城市化开发中拆除住房时,应当优先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或者拆迁安置房,以解决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补偿拆迁户的一种权利,其使用权只属于该拆迁户。因此,除非在法律规定和程序的范围内,否则不允许拆迁安置房分割,私自分割可能会违法。
其次,即使一些地方规定允许拆迁安置房分割,分割后的住宅是否合法存在很大的争议。例如,在一些城市的规定中,允许二次分割拆迁安置房,但是二次分割不允许再次进行分割。此外,根据房屋产权登记法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转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包括房屋购买合同的签署、房屋登记的备案等。如果分割拆迁安置房破坏了这些法定程序,将会导致分割后的住宅无法在法律上得到应有的认可和保护。
最后,能否要回分割后的拆迁安置房,这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拆迁户已经将拆迁安置房二次分割,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且分割后的住宅符合当地规定的住宅采光、通风、消防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那么拆迁户有可能要回分割后的拆迁安置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安置房的权利、使用、交付等手续不清晰,要回分割后的新产权很可能会面临困难。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应在法律和规定的有效程序下进行,而且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不要舍本逐末,违规进而破坏合法性。同时,如果想要要回分割后的拆迁安置房,也需要注重法律规定和手续。